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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利用新能源车“先充后付”机制漏洞,累计造成电费损失超 40 万元并被捕

两名男子利用新能源车企的“先充后付”功能漏洞,通过注册大量子账号的方式,从 4 月至案发期间骗取了超过 40 万元的电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认定两人行为构成诈骗罪,并批准逮捕。事件暴露了充电服务机制中的安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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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的“先充后付”模式,本应为用户提供便利,但其操作细节和管理流程的潜在漏洞,被两名男子利用,造成了超大规模的经济损失。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两人累计未支付电费已超过 40 万元,这一损失是在从 4 月到案发期间积累起来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已经介入调查,并认定梁某和张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对嫌疑人梁某、张某批准逮捕。

事件的核心漏洞在于新能源车企推出的“先充后付”功能。该功能允许车主通过 App 绑定多个子账号,并且每个子账号都享有两次“先充电、后付款”的额度,只有在第三次充电时才会进行统一结算。正是这一机制的特点,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被利用的操作空间。

两名男子实施的行为具有高度的系统性和规模性。梁某从网络平台购买了 870 多个虚拟手机号,随后让张某反复执行“绑定子账号、充电两次、立即解绑”的操作。这一过程在今年 5 月被涉事车企排查时发现,当时发现某主账号名下异常频繁地更换了 870 多个子账号,且每个子账号都是在充电两次后即刻解绑的。

除了利用技术漏洞外,该行为还涉及商业化变现。梁某将这些通过漏洞获取的“免费充电位”挂在了网上,并以每单 80 元至 120 元的价格转卖给了大货车司机,显示出其犯罪行为具有明确的盈利目的。

从法律定性上看,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认定,两人利用虚拟手机号骗取车企充电服务,使企业“认错人”而白掏电费,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检方进一步认为,二人利用虚拟手机号骗取车企充电服务,使得企业处于无法准确追溯和核实的境地,构成了典型的欺诈行为。

在后续的处理上,梁某和张某均表示愿意积极退赔损失。其中,梁某方面透露其妻子已将家中房屋挂牌出售,并表示愿意用卖房款来赔偿涉事车企的全部损失,这体现了初步的悔过意愿。

本次事件暴露出的问题点在于,充电服务商在设计“先充后付”流程时,对子账号的生命周期管理、解绑后的资金流向追溯机制,以及异常高频次操作的实时风控预警系统等方面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这提示行业需要建立更精细化的用户行为画像和交易监控体系。

综上所述,该事件不仅是一起利用技术漏洞的刑事案件,也为整个新能源车充电服务行业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有关于此案的细节均来源于一份可追溯公开资料,仅基于该单一来源进行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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